| 骨质宁治骨质增生国际发明维权正当 网上,有关骨质宁维权事件引发热议。有网友指疑,中药的外用药,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中国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标准是否国际化,其对发明创造的中国专利是否要求太低。 我们说,骨质宁搽剂治疗骨质增生的国际发明专利权是高水平的。为什么呢?有事实吗?有道理吗? 在知识产权领域,不但有国际联合保护公约,还有国际联合检索程序。一个人,申报一项发明专利,首先要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初步的检索,专利术语叫:“初审”,如果在网上,无法检索到与您的发明一样的专利。或者公告,则通过发明专利审查的第一关,“初审合格”。 发明专利审查的最重要关口是“实质性审查”。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和美国,欧洲等各个国家都有专利数据库,专利数据库只对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局开放。一个人申请的发明创造专利通过初审及形式审查后,将进入比较严格的“实质性审查阶段”。此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您的专利的“关键词”,翻译成各种国家的语言,通过内部的数据库,进行详细的检索。 有一个朋友,在美国申报了几项专利,美国商标专利局转来的检索文件中,复杂极了,有法文的文献,日语,韩语,汉语的文献,说明任何一项发明专利的实质性审查,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国际专业检索”。 一个发明创造专利,实质性审查,最后的一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约请国内知名专业的专家,对发明创造专利,进行专业技术的严格审查,专家对任何一项发明创造专利的“技术审查”是极其严格的,审查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国际发明的三要素。所以,世界所有国家都把发明专利项目,自然列入国家的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利药品,骨质宁搽剂治疗骨质增生,为国际发明专利,同样是经过,极其严格的国际发明专利的专业检索和国内专业专家的实质性技术先进性审查,骨质宁搽剂一定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而言是首创的,独一无二的,一定在世界治疗骨质增生病的科技水平上是先进的,新颖的,实用的。所以骨质宁搽剂治疗骨质增生的发明专利是国际标准的创新专利,是严格按照国际化标准的审查,具备了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骨质宁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理所应当得到保护,沈阳飞龙药业为骨质宁搽剂维权,行为正当,理直气壮。这是一个没啥说的问题。同时,也希望仿冒侵权者,早些觉醒,停止侵权。 (没啥说的) 2008年7月17日 | | 签名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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